營口市熱電公司綜合服務標準
一、供暖收費標準:
1、居民采暖費交費標準為25元/建筑平方米,非居民采暖費交費標準為28元/建筑平方米。
2、用戶需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,持《供暖手冊》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窗口交納采暖費。逾期,將予以限供、緩供或停止供熱。
二、受訴服務標準:
1、文明禮貌,熱情接待,態度誠懇,耐心聽取,認真記錄,細心解答。不準推諉、搪塞或敷衍了事,不準與用戶發生爭吵。
2、能解決的問題馬上辦,暫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抓緊辦。一般問題在24小時查實,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并回復用戶。
三、維修服務標準:
1、不準借服務之機,對用戶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2、在解決用戶室溫不達標問題時,不準“生、冷、硬、頂”,要詳細告訴用戶問題存在的原因,履行好職責。
3、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,要限時完成搶修任務。一般故障,12小時內完成;較大故障,24小時內完成;重大故障,不超過72小時完成。
四、測溫服務標準:
1、供熱期內,居民熱用戶的臥室、客廳溫度不低于18℃,其它部位的溫度應當符合設計規范要求。老舊熱網改造未完成的區域,居民熱用戶的臥室、客廳溫度不低于16℃。非居民熱用戶的供熱溫度標準,尊從供求雙方原有約定。
2、屬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用戶室溫不達標的,在2天內完成實地測溫;長期不達標的,每個月至少要進行三次以上測溫確認。
3、在停電、停水、供熱設備故障期間,不予測溫。超過72小時的,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。
五、文件依據:
1、遼寧省人民政府2003年第152號令,即《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》;
2、營價發[2008]108號文件,即《關于調整供暖價格的通知》。
3、2017年11號公告,即《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》;
4、2012年制定的《營口市供暖室溫檢測及退費暫行規定》。